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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鸟类保护 全面建设生态家园

切实加强鸟类保护 全面建设生态家园

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司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志忠

鸟类被誉为蓝天的使者、湿地的精灵、森林的卫士,不仅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还寄托了人类许多美好、祥和的意境,是生态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疆域辽阔、地形复杂、气候多样,为鸟类的生存繁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鸟类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据统计,我国现有鸟类1445种,约占全球鸟类的13.4%,位列世界第六。其中,我国特有鸟类有93种,候鸟有750余种。中华秋沙鸭、丹顶鹤、白鹤、朱鹮、大鸨、黄腹角雉等40种鸟类为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黑脸琵鹭、大天鹅、白枕鹤、白额雁等201种鸟类为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鸿雁、绿头鸭、大白鹭、黄喉鹀、斑尾塍鹬等707种鸟类(其中425种候鸟)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近几十年来,由于城乡建设的发展,人类经济活动范围的扩大,致使大量濒危鸟类濒于灭绝,切实加强鸟类和它们的生存环境保护,全面建设生态家园已是新时代一项迫切使命。

新时代加强鸟类保护的重要意义

人类文明诞生以来,鸟类就同人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益鸟可以防治虫害;鸟类可以向人们预报农时季节,人们曾用“鹧鸪始鸣,割麦插禾”的农谚指导生产;鸟类对环境污染特别敏感,是监测大气污染的飞行哨兵;鸟类各种各样的传说,都是文人墨客吟颂的主题,《诗经》中提到的鸟就有30多种,我国现代民乐《空山鸟语》《百鸟朝凤》堪称经典。如果没有鸟,浩渺的长空将是满目空虚,葱郁的森林将寂静无声,生态将会失衡;如果没有鸟,文学艺术将会失去不少情趣和魅力;如果没有鸟,童心将少一份欢乐。

在新时代的中国,加强鸟类保护,维持生态多样性,呵护生态家园,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际社会把对鸟类保护状况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自然保护、科学文化、社会生态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南北跨度5500公里,东西跨度5200公里,在全球的8条候鸟迁飞路线中,就有东亚-澳大利西亚、中亚、西亚-东非这3条迁飞路线贯穿我国全境。鸟类环志研究表明,我国地处全球候鸟迁徙路线上的重要地点,与25个国家之间存在候鸟迁徙交流。在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路线上,90%左右的鸻鹬类物种途经我国东部沿海,我国中西部地区的高原湖泊,是中亚迁徙路线和西亚-东非迁徙路线上水鸟的必经之地,我国也因此成为东北亚候鸟迁徙路线上不可替代的关键节点。

我国鸟类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鸟类保护工作,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实施拯救保护工程、加强鸟类栖息地和迁徙停歇地保护、加强科学研究以及强化执法等专项行动,使得我国的鸟类种群资源状况总体向好,濒危鸟类数量稳中有升,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公众鸟类保护意识全面提升,候鸟保护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彰显出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加强鸟类种群恢复,濒危鸟类种群稳中有升。我国加大对朱鹮、丹顶鹤、白鹤、黄腹角雉等濒危鸟类的繁育和保护,通过开展资源调查掌握了遗鸥、黑脸琵鹭、黑嘴鸥、东方白鹳、白头鹤等濒危鸟类的种群及栖息地状况;对白鹤、朱鹮、黑嘴鸥、黑脸琵鹭、东方白鹳、大天鹅和中华秋沙鸭等国家重点保护和世界受胁鸟类实施了抢救性保护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朱鹮种群数量由发现之初的7只增长到目前的4000多只,白鹤种群由210只增长到目前的4500只左右,黑嘴鸥由发现之初的不足5000只增长到目前的1.6万多只,黑脸琵鹭由1000只增长到目前的4000余只,成功实施了朱鹮、丹顶鹤、黄腹角雉人工繁育个体放归自然。通过野化放归等一系列措施,我国珍贵濒危鸟类种群主体上从不断下降逆转为稳中有升,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

鸟类生境逐步优化,鸟类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长期以来,我国通过在鸟类集群活动区和候鸟越冬地、繁殖地及迁飞停歇地建立一大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点、鸟类环志站等各类保护机构,确保了绝大多数鸟类重要栖息地和迁徙停歇地得到有效保护,使得鸟类生境逐步得到优化。并严密监测和预防鸟类疾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鸟类种群安全,通过鸟类环志,掌握了我国大多数鸟类迁飞路线和规律,较好维护了鸟类种群种源。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候鸟栖息地和迁徙通道被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为有效保护鸟类及其栖息环境,我国陆续颁布实施系列法律法规。2002年《鸟类环志管理办法(试行)》配套法规出台。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首次将候鸟栖息地和迁徙通道纳入法律保护范围。此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还组织编制了《全国候鸟迁徙路线保护总体规划》等鸟类保护系列规划,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草案。

监测能力逐步提升,为候鸟安全迁徙提供科技支撑。为厘清我国鸟类资源情况,我国鸟类监管部门利用环志、彩色标记、卫星跟踪、无人机等先进远程监控技术对候鸟的迁徙过程及栖息地进行追踪和巡查,掌握了重要候鸟的迁徙路线以及重要迁徙停歇地点及活动规律,为候鸟安全迁徙提供了科技支撑。截至2019年,我国环志鸟类总数达845种386.9万只,彩色标记鸟类达278种近11.3万只,并利用卫星跟踪技术,先后对斑头雁、渔鸥、遗鸥、中华秋沙鸭、东方白鹳、白鹤、黑颈鹤、朱鹮、猎隼、苍鹰、普通鸬鹚、大天鹅、大鸨等60余种鸟类的迁徙规律进行了研究,目前已基本掌握了我国候鸟基本情况、主要迁徙路线、重要停歇地点及不同候鸟类群的迁徙规律等基础信息,在候鸟迁徙安全保护、科普宣传教育、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行为,维护候鸟种群安全。保护候鸟不仅关乎候鸟种群安全,更反映出社会文明水平与国家形象。我国在每年春秋候鸟迁徙季节都组织力量对重要繁殖地、越冬地、停歇地、迁徙通道进行野外巡护看守,并会同有关执法机关对花鸟市场、餐馆饭店、野生动物产品集散地、重点交通运输路线、重要进出境口岸和边境贸易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候鸟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候鸟种群安全。2018年秋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并推动构建了候鸟保护长效机制。2019年秋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再次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候鸟保护的通知》并召开2019年秋冬季候鸟保护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国保护候鸟迁飞和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作出部署,从源头、流通、市场等重点环节入手开展综合整治。同时,充分发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的督查督导作用,与各省(区、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多环节强化联防联控,有效遏制了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此外,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还先后开通了鸟类保护举报渠道,动员公众举报非法信息,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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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进一步强化,候鸟保护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为了保护跨境迁徙候鸟,我国先后与日本、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新西兰签订《保护候鸟及其栖息地环境协定》,并积极参与国际候鸟保护行动,先后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保护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湿地公约》,签署《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下的《关于白鹤保护措施的谅解备忘录》,加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东亚-澳洲迁徙水鸟保护合作伙伴关系等国际组织,与俄罗斯、伊朗、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共同完成以保护白鹤等迁徙水鸟为目标的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与国际鹤类基金会合作共同保护鹤类,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合作共同保护波斑鸨,参加北极候鸟保护倡议等,陆续与周边国家合作建立了涉禽网络、鹤类网络、雁鸭网络、大鸨网络等一批国际候鸟保护网络,促进国际共同保护与合作交流,有效维护了候鸟种群及栖息地安全。我国还通过成功举办北极候鸟倡议执行研讨会、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第十次成员大会、东亚六国鹤类保护国际研讨会等,参加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18届缔约方大会,推进白冠长尾雉等物种列入附录的5个提案全部顺利通过,并成功连任常委会副主席和亚洲区域代表等,在全面提升我国国际候鸟保护事务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的同时,也切实履行了与国际社会共同保护鸟类的义务。

十万志愿者为鸟类护飞,公众保护意识得到显著提高。从1982年开始,全国各级林草部门和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持续不断地开展“爱鸟周”科普宣传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鸟类保护当中,已成为生态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中坚力量。“爱鸟周”已经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一个品牌活动在全国广泛开展,成为人们亲近自然、了解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不可缺少的生态文化活动。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的作用,组织保护候鸟志愿者开展“护飞行动”,为候鸟迁飞保驾护航。2016年至今参加护飞行动的志愿者人数约10万人,在全社会掀起了保护候鸟宣传热潮,促进了民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推动了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活动规范化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志愿者为鸟类护飞行程累计达48万公里,拆除各类捕鸟工具1.9万件,签署“共建爱鸟护鸟文明乡村”176个,构建起主管部门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合作、共同保护的鸟类保护新机制。“2019鄱阳湖国际观鸟周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保护鸟类的国际影响。2020年“爱鸟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开展,推出新闻2+1爱鸟周主体宣传活动,受到高度关注,不断刷新在线人数记录。

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鸟类保护工作的思考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和政府自觉行动。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再次引发全社会对野生动物的高度关注。新时代,如何有效管控野生动物资源,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实现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是我国保护鸟类及其栖息地面临的最大挑战,也是我们当前最重要的课题。

目前,我国鸟类保护工作还面临着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科学研究滞后资源底数不清、濒危鸟类栖息地破碎损毁、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鸟类时有发生、基层保护管理体系不健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薄弱等诸多难题。新时代做好鸟类保护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序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工作,出台配套法规规章;推进《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修订。

二是加强科学研究,进一步摸清鸟类资源家底。及时公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鸟类调查成果,发布一批涉及鸟类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修订、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名录。加强候鸟迁徙研究,精确界定候鸟迁徙路线并实时掌握候鸟的迁徙动态。

三是进一步强化濒危鸟类拯救保护。制定国家行动计划,在巩固珍稀濒危鸟类等野生动物现有人工种群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朱鹮、绿孔雀等濒危及全球关注鸟类的拯救保护,实施放归自然,推动野外种群的恢复和增长。

四是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基层保护站、疫源疫病监测站等保护体系建设,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有效缓解极度濒危鸟类的灭绝风险,促进野外种群逐步扩大和栖息地不断优化。

五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经常性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强大震慑声势,有效遏制乱捕滥猎和走私、非法经营鸟类等动物及产品等现象。

六是继续加强鸟类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保护理念、技术和经验,提升我国保护管理水平和能力。认真履行双边候鸟保护协定,积极参与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伙伴关系、北极候鸟倡议等国际合作;通过举办国际会议、援外项目、来华培训、出访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对外宣传我国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展示我国的务实举措和成效,广泛争取国际理解和认同,妥善应对国际关切和争议,进一步提升我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形象和声誉。

七是坚定推行禁食野生动物重大举措。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决定情况的调研督导,指导、督促各地强化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正面宣传,确保禁食野生动物重大举措的严格执行。

八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力量关注、支持保护,提高社会认知。由于候鸟迁飞途径路线长、区域广,要进一步壮大民间团体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举报机制,探索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开创“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保护”的保护新局面。

文章来源:http://news.cntgol.com/dlsy/2020/0610/2461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