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洣水科普大讲堂 | 第162期 湿地保护普法宣传——湿地物种保护《二》

普法宣传栏

1、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指的是什么?

答: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指采用放流、底播、移植等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的活动。

2、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申请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家林业局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具备与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ニ)具备适宣商业性经营利用和科学研究外来物种的固定场所和必要设施;

(三)有安全可靠的防逃逸管理措施;

(四)具有相应的紧急事件处置措施。

国家林业局在收到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的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出具《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出具《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出具《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从境外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应当提交些材料

答:需要从境外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进出口申请表及进口目的的说明;

(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属于委托引进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或者协议;

(三)证明具备与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的有效文件或者材料,以及安全措施的说明;

(四)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申请首次引进境外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和拟进行隔离引种试验的实施方案。

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特许猎捕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必须申请特许猎捕证:

(一)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

(二)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

(三)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四)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五)因国事活动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六)为调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

(七)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5、我想申请特许措捕证,要履行什么程序?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特许猎捕证的程序如下:

(一)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和捕提地的省、自治区、直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林业行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ニ)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三)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猎捕地的省、自治区、直轄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动物园需要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中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国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需要中请捕提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中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同级或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负责核发特许猎捕证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当在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案例点睛

在生物学上,外来物种是指出现在其自然分布范围和分布位置以外的一种物种、亚种或低级分类群,包括这些物种能生存和繁殖的任何部分、配子或繁殖体。外来物种入侵是指生物物种由原产地通过自然或人为的途径迁移到新的生态环间的过程,它有两屋意思,第一,物种心须是外来、非本土的;第二,该外来物种能在当地的自然或人工生态系统中定居、自行繁殖和扩散,最终明显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损害当地生物多样性。入侵的外来物种可能会破坏景观的自然性和完整性,摧毁生态系统,危害动植物多样性,影响遗传多样性。

环保小常识

爱鸟周

爱鸟周”源于1981年,最初为保护迁徙于中日两国间的候鸟而设立。1992年国务院批准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爱鸟周”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同年9月,林业部等8个部门联名提出报告一《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其内容之一是向国务院建议,在每年的4月~5月初(具体时间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确定一个星期为“爱鸟周”在爱鸟周中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和保护鸟类的活动,使人们树立“保护鸟类,人人有责”的意识,逐渐养成爱鸟护鸟的良好习惯。

文章来源:http://news.cntgol.com/dlsy/2020/0617/2464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