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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形成全国最大省级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6月18日讯  近年来,黑龙江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从制度建设、管理体系、保护形式、保护机制等多方面强化湿地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国际湿地城市1个,全球仅有18个城市获此殊荣;国际重要湿地9处,数量位居全国首位;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13处;湿地公园78处,形成了全国最大的省级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机制。2003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开创了我国湿地立法先河;2015年省政府对《条例》进行修订,在强化主体责任、推行名录管理、确定湿地红线制度等方面有了重大突破。2016年底,省政府发布黑龙江省湿地名录,全省556万公顷湿地共计20448个湿地斑块全部纳入名录管理并造图上册。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国际重要湿地生态补水长效机制,目前,已累计向扎龙湿地补水28.35亿立方米,为全国湿地的生态补水提供了示范。建立了省级湿地保护补助制度,2016-2019年,省级财政资金共投入5400万元,进一步加强了省级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形成了湿地保护项目的示范体系。

二是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十三五”以来,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近5亿元,通过实施湿地保护恢复、退耕还湿、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有效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通过实施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对一些重要湿地进行了保护,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升;退耕还湿29.5万亩,有效恢复和扩大了湿地面积,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恢复和提高;落实资金2500万元,在七星河湿地开展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保障了候鸟迁飞安全、有效缓解了保护区周边人民生产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

三是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履约与国际交流合作。中俄两国政府签订了联合保护兴凯湖协定;三江自然保护区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大赫黑契尔国家自然保护区、俄犹太自治州巴斯达克国家自然保护区签订了“共同联合保护乌苏里江、黑龙江流域自然环境合作协议”;实施了中德技术合作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与河仁慈善基金会、保尔森基金会(美国)签署了关于加强黑龙江湿地保护管理的系列合作框架协议;与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共同举办黑龙江流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

四是努力营造湿地保护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了“龙江大美湿地”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立了“龙江大湿地”这一品牌。连续两年成功举办“黑龙江湿地论坛暨夏季生态旅游产品推介会”,评选出“黑龙江年度十大最美湿地”和“黑龙江十大最具人气湿地”,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全力打造湿地旅游这一新的经济增长板块。湿地生态旅游渐入佳境,成为继冰雪旅游后黑龙江又一张响亮的名片。牵头组织举办了首届“大美龙江湿地摄影大赛”,从不同视角呼吁人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湿地、保护湿地。成立了“省自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向往的自然”教育平台,推出公益活动,引导青少年及其家长认识自然、了解自然、理解自然。每年的“世界湿地日”“黑龙江湿地保护宣传月”“黑龙江湿地日”全省同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深人们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文章来源:http://news.cntgol.com/dlsy/2020/0618/2464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