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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从江:八旬老人非法贩卖罂粟 巡回法庭进村庭审显温情(图)

国家旅游地理贵州黔东南5月4日讯(通讯员 潘友婷)4月28日,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对刚边乡加扒村村民韦某付非法贩卖罂粟制成物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韦某付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并将判决书送到被告人韦某付家中。

法院经审理查明,韦某付多年前因私自种植罂粟以作药用被相关部门打击处理,并对罂粟进行铲除。案发翻年后,韦某付在翻土耕种蔬菜时,发现罂粟的根部未尽数铲除,韦某付再次将罂粟根部用做药用,并将含有3.074克罂粟提取物的“土方”以2050元的价格卖给了被害人滚某松。滚某松用“土方”为其女儿治疗疾病一段时间后,发现毫无作用,想让韦某付退还购买“土方”的部分资金,因韦某付迟迟没有退还,滚某松一气之下将韦某付贩卖罂粟的事实告到了公安机关。

从江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主审法官注意到被告人年龄已有八旬,且四肢行动不便,语言沟通和理解能力均有限。鉴于该案的特殊性,主审法官和公诉机关于4月8日驱车来到被告人所在行政村居委会,在简易布置的巡回法庭下,该案正式开庭审理。开庭后,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已将全部案件款退还给被害人,并结合全案中被告人所具有的情节,经过评议及讨论后作出上述判决。

据主审法官介绍,该案之所以选择到被告人所在行政村开庭审理,主要是考虑到被告人年龄大且肢体行动不便,巡回法庭既要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应彰显司法温情;同时,希望通过此次庭审来提高本案旁听村民及周边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切勿贩卖或种植国家禁止的毒品原植物,人民群众治病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切勿偏听偏信“土方”。

当日庭审结束后,从江县人民法院趁热打铁,结合该案件向旁听的群众进行宣讲教育并发放禁毒相关法律法规手册。

巡回法庭开庭现场 (1)

巡回法庭开庭现场。

巡回法庭开庭现场 (2)

巡回法庭开庭现场。

法官向旁听的群众进行宣讲教育并发放禁毒相关法律法规手册。

法官向旁听的群众进行宣讲教育并发放禁毒相关法律法规手册。

文章来源:http://www.cntgol.com/huicui/2022/0504/2560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