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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报道的资源开掘与角度选择
当下的文化产业报道,往往过于追求宏伟蓝图的描绘,而忽视细节和细节背后的支撑点。见诸媒体的报道篇什,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模式:
会议模式:以会议和会展活动为主要内容,典型的是工作报道、成就报道。
取经模式:比如报道地方领导率领庞大的考察团去其他省市考察,取经回来再大张旗鼓地给予全面宣传。
名片模式:内容涉及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形象设计和楼堂馆所建设。
作坊模式:报道我国作为世界文化产业的制造基地,如深圳的大芬村、河南的王公庄等。
考古模式:挖掘当地历史、民俗资源,往往从史前文化追溯起,与旅游开发结合紧密。
圈地模式:报道创意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全国加起来可能有上百个。如此等等。
以上这些模式,通常是宣传各级政府文化产业政策和举措的主渠道,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但是,媒体报道不能满足于或停留于这些模式。文化产业的发展,其实依赖于国家政策、市场和需求、资本和商业、教育卫生、环境保护,以及所有这些要素的相互作用和共同发展。宏大的口号远远不能代替产业和基础层面的精耕细作。如果仅仅突出其中的一部分要素,未必能收到更大的成效。径行以国家政策、行政活动为主来传播文化信号,不去运用各种富有魅力的桥梁和中介,是偷懒的做法。
另外,在文化产业的名义下,媒体也有相当多的报道所聚焦的热点,是急功近利的,甚至是见利忘义的,尤其是各种低俗之作和文化炒作招摇过市、泛滥成灾。例如被广电总局叫停的《第一次心动》《美丽新约》《超级情感对对碰》等节目,任意添加“调味品”与“调色剂”。文化市场良莠杂陈,媒体不能没有辨别。
当然,媒体兼具意识形态的功能和产业功能,不可能要求媒体单纯将高尚的道德作为最高准绳。但是,媒体带来的庞杂而丰富的信息,可以强化或摧毁人们关于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爱与恨、信仰与怀疑、崇高与卑下、生活的目标与意义、道德的准则与底线等基本信念,因此媒体不能忘却,更不能排斥其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和文化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喻国明教授提出,传媒文化产品主要体现出三种价值,即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符号价值。文化产业集中发展的正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至于文化产品是否提供符合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的符号价值,往往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符号价值对于和谐文化建设来说其实至为重要。
文化究其根本,应该是为往圣继绝学,以“文”化人。倘若将文化产业约简为一长串的数字,或几句空洞的口号,则偏离了发展文化产业的目的,是舍本逐末。大众传媒不应仅满足于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推手”,还应肩负起文化传播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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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fam.cntgol.com/hdsj/2012/0914/9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