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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个别部队不为人知的哪些事
国家旅游地理1月10日 1920~1930年代苏区周边地区的赤白对立现象,为多方面材料所证明。早在1928年10月,赣东北就有报告提到:“环绕割据区的民众,还不知道我们的好处。土劣已感觉我们与他们不利,设法使民众起来反抗我们了。故环绕割据区域的民众非常反动,每日跟着反动军队,来我地抢东西。凡民众有食器用,只要能搬运者,莫不抢劫一空。”1929年1月,滕代远向中共湖南省委报告,江西“铜鼓的民众因被平江游击队烧了很多房子……当红军到铜鼓县城时,所有男女老幼各种货物桶,一概搬运走了,不但找不到党的关系,连饭也没得吃”。这是我们可以看到的较早谈到这一问题的报告。1929年底,中共鄂豫边苏区有关文件提到,由于不注意赤色区域外的工作,“形成了赤色区域的农民孤军作战、赤白对立的现象”,直接提到了赤白对立这一名词。此后,关于赤白对立的报告屡屡出现。1930年11月,鄂豫边特委报告谈到:“赤白区域群众,异常互相仇视,每次到白区出发,免不了抢杀行为,自红军军事组织编成以后,有了军事纪律的制裁和经过历次的解释,才去掉抢杀行为,但仇视白区群众的心理,终不能完全肃清。赤白界线的森严,依然未得打破。”(p133)湘鄂西、赣西南、左右江等都有类似的报告,湘鄂西红色武装在“白色区域见人杀人,见屋烧屋,于是赤色区域交界之处三十里往往无人烟,赤白区交通完全断绝。赤色区域的人固然不敢过去,白色区域的人也不敢过来,因为一来则杀无赦,造成一个相互仇杀的地带”。赣西南在早期的农民暴动中由于“对消灭地主与反对富农问题缺乏明确致演成了一些盲动烧杀倾向。同时更不懂得争取反动派欺骗与威胁下的群众,致造成严重的赤白对立现象”(p42)。
赤白对立的出现,和中共阶级革命的宗旨是有距离的,作为土地革命的倡导者,中共以领导全国人民革命为己任,非苏区区域从原则上说,理应是革命的发展对象,当地人民潜藏的革命热情和苏区人民也应是一致的。但是,赤白对立却在相当程度上挑战着中共这一理念,是中共土地革命发展的一个沉重负担。赤白对立严重影响了苏维埃区域的发展:“各县警卫营或连,特别是赤少队很多都不愿到白区域去,以为白区群众都是些‘虎豹豺狼’,不能同它们接近……有许多听到要他去白区工作他就哭起来,甚至哭得饭也不想吃。”与此同时,“白区群众的怕游击队名之为‘刀子队’,造成了赤白对立的现象,如铜城铁壁一般”。
这样一个中共不希望看到的现象,其最初出现,客观的看,和中共土地革命初期实行的错误政策不无关系。当时有关文件详细分析了造成赤白对立的原因:“因我们的工作不好,特别是盲动主义引起白区群众的反感;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地方观念,宗族观念与发生过械斗;出于豪绅地主反动派的欺骗造谣,挑拨离间。”这里,首当其冲的就是盲动政策影响。1928年前后,中共在“左”倾盲动指导下,普遍执行了烧杀政策,对地主等革命对象进行肉体消灭,打击对象甚至蔓延到苏区外的一般群众。广西左右江“各地农民赤卫军攻下豪绅地主的寨子,凡在寨子里面的人,不论男女老幼都杀一个精光……对于边区外的群众,一律目为反动派,互相仇杀”。同时土地革命政策本身也必然严重触及到地主等农村有力阶层的利益(注:利益阶层的肉体消灭,使农民可以获得对其财产占有的安全感,所以中共盲动政策其实和农民的心理需要是有一定关系的。湘南暴动中,农民“看见土豪劣绅即抓,抓到就杀……惟恐敌人之到来而使他们不能稳定所分得之土地”(《CY湘南特委XX同志关于湘南暴动经过的报告》,1928年7月20日)就是这种心态的体现。),作为报复,受到国民党军支持的反苏维埃地方武装回到当地后,往往对参加革命的民众展开屠杀。湖南平江自1928年初暴动后,“杀戮豪劣和反动分子,计在数千,而同志和革命民众殉难的,亦不下数千人”,许多地区“数十里或百数十里,几无一栋完善的房屋,无一处尽青的山,共计全县被烧的房子,总在十分之四、五”[。安徽的六安、霍山苏维埃区域1930年底被国民党军攻占,群众“论批的被拉去杀,砍头、腰斩、活挖心,每天平均各局子都有五六十尸体狼藉”。地主疯狂的屠杀又激起民众的强烈愤恨,以致“报复心理非常浓厚……要求以烧杀抢劫来答复白色恐怖,其气之高真不可制止”。中共有关文件明确谈到:“各苏维埃区域边境严重的红白对立现象,就是这种报复主义造成的结果。”
在对立情绪不断蔓延的情况下,相互间的报复行为,往往超越出阶级对抗的范畴,变成区域之间的对抗。福建“蛟洋农民烧丘坊房子二百余家,白砂赤卫队烧茶地房子九十余家”。福建宁德横坑民团与中共开辟的游击区敌对,引起苏区群众愤慨,“见横坑人即杀,横坑人就不敢向游击区域来买东西”。广西右江“土豪率地主武装数十过河烧了三个村庄,抢牛、羊、女人,韦(拔群)即集中四千人过河去,烧了十三个村庄,横直三十里,也抢劫、拉牛,捉女人等。地主便将该地人民组织起来,有四区队伍与革命对立起来”。中革军委总政治部指出:“红白两边,杀过来,杀过去,成了不解的冤仇……乱抢乱烧乱杀的结果,反造成那边的群众更加坚决的反对革命。”
为鼓动民众、克服地方、宗族观念,中共开展土地革命时常常组织农民跨村跨乡打土豪。在苏维埃区域内,跨村跨乡活动虽有可能触发宗族间的冲突,但总体处于可控制状态,且村庄间的运动是相互的,负作用不甚明显;而在边区打土豪则成为苏区对白区的单向运动,且由于对当地具体情况不了解,行动往往失控,鄂豫皖“红军到了白色区,赤区农民就去运输粮食,有些运输队,甚至红军到了那里,他不管是农民的是地主的,什么东西拿了就走”。中央苏区有些部队“打土豪弄成找给养饱口腹的简单意义。当打土豪时,情愿放弃土豪不捉,不愿放走一个猪子和鸡子,结果不要宣传,不把大部财物发给群众,不贴条子,捉得的土豪也不捉。用枪打猪,吓跑老百姓”。这种乱打土豪的行为使一些地方力量强大地区极易因此组织起来,与中共进行武装对抗。而在土著居民和客家人混居地区,也往往在土客矛盾基础上又增加赤白矛盾,使两者对抗进一步加剧。当时有报告谈到湘鄂赣情况:“边境各县的居民客籍人(广东潮梅人)占半数,土籍与客籍已成了两个对敌,尤以铜鼓为最甚……地主利用家族关系组织反革命的武装,向客籍民众进攻(因为客籍民众是革命的),演成土客界限的斗争,是分散无产阶级战斗力的,是模糊阶级斗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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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fam.cntgol.com/zzyy/2013/0110/9859.shtml